當前位置:首頁 > 政府信息公開 > 文件 > 縣政府文件 > 政府辦文件
字體大小:【大】 【中】 【小】
索引號:000014347/2024-02433 | |
發(fā)文字號:寧政辦發(fā)〔2024〕36號 | 成文時間:2024-07-08 |
發(fā)文機關:寧武縣人民政府網 | 主題詞: |
標題:寧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2024年度全縣城鄉(xiāng)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(yǎng)標準的通知 | |
主題分類:民政、扶貧、救災;鄉(xiāng)村振興 | 發(fā)布日期:2024-07-09 |
時間:2024-07-09 來源:寧武縣人民政府網
各鄉(xiāng)(鎮(zhèn))人民政府,縣人民政府各委、局、辦,黨群服務中心:
根據(jù)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《關于公布2024年度全市城鄉(xiāng)低保、特困供養(yǎng)對象保障標準的通知》(忻政辦發(fā)〔2024〕27號)文件精神,經縣政府同意,決定從2024年1月1日起,提高全縣城市低保、特困供養(yǎng)對象保障標準,現(xiàn)將調整后的標準通知如下:
一、提標事項
從2024年1月1日起,提高全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,每人每月提高20元,全縣城市特困供養(yǎng)基本生活標準每人每月提高26元。
二、具體標準。(單位:元/人·月)
(一)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573元/人·月
(二)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5678元/人·年
(三)城鄉(xiāng)特困人員救助供養(yǎng)標準
基本生活標準(單位:元/人·年)
城市集中供養(yǎng)對象10980元,分散供養(yǎng)對象9110元
農村集中供養(yǎng)對象9035元,分散供養(yǎng)對象7465元
三、工作要求
為有效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,各鄉(xiāng)(鎮(zhèn))、黨群服務中心、民政、財政等有關單位,要提高政治站位,不折不扣抓好提標政策的落實兌現(xiàn),及時補發(fā)2024年前6個月的提標資金,從7月份開始列入正常資金發(fā)放范圍,確保提標資金及時、足額發(fā)放到保障對象手中,切實起到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的作用。
四、經費來源
此次提標所需資金從中央、省級和市級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中列支,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兜底解決。
寧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4年7月8日